摘要:深圳市拟加大对违法安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系统的处罚力度,最高罚20万元
深圳市拟加大对违法安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系统的处罚力度,最高罚20万元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下称《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近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深圳市将加大对违法安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系统的处罚力度,对违法个人最高罚款5万元,违法单位最高罚款20万元。
《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对安装系统的范围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试衣间、哺乳室、医疗机构的检查室、诊室、病房、旅馆客房、集体宿舍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场所或者区域等可能泄露公民隐私的场所或者区域禁止安装系统。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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